Corporate Governance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訂定、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評估、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且委任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又因本公司依法設置獨立董事,故至少有獨立董事一人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召開至少二次,有關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及運作情形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二、本屆任期自110年7月12日至113年7月11日,110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 職稱

    召集人

    姓名

    陳英得

    實際出席次數

    2

  • 職稱

    委員

    姓名

    陳東賢

    實際出席次數

    2

  • 職稱

    委員

    姓名

    呂平幸

    實際出席次數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


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會議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 會議日期

    110.03.22
    第三屆
    第9次會議

    議案內容

    .討論本公司109年度董事、監察人及員工酬勞案。

    決議結果

    照案通過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不適用

  • 會議日期

    110.12.16
    第四屆
    第1次會議

    議案內容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民國111年度之工作計劃案。
    .本公司111年度經理人薪酬案。
    .本公司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經理人案。
    .本公司發行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授予經理人案。

    決議結果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並自民國一○六年度起每年由全體委員會成員評估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下列事項: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評估由公司治理專責單位執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估標準皆依上述評估辦法辦理,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包含董事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整體運作、董事參與度、對公司了解與職責認知及持續進修等,予以評估。上開董事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做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每年年底問卷悉數回收後,本公司公司治理專責單位將依前開辦法分析,將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針對可加強處進行改善。


績效評估結果


最近一次(民國一○九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本年度績效自評彙總評估結果為良好。


前開績效評鑑之細部內容均已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會上呈報。本公司將持續檢視本公司相關績效評估辦法予以完善修正,據以精進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應履行下列職權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

  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運作情形


一、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委員計3人。
二、本屆任期自110年7月12日至113年7月11日,110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3次。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 職稱

    召集人

    姓名

    陳英得

    實際出席次數

  • 職稱

    委員

    姓名

    陳東賢

    實際出席次數

  • 職稱

    委員

    姓名

    呂平幸

    實際出席次數

審計委員會之議決事項


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會議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 會議日期

    110.08.06
    第一屆
    第1次會議

    議案內容

    .本公司一一○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決議結果

    照案通過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不適用

  • 會議日期

    110.11.08
    第一屆
    第2次會議

    議案內容

    .本公司一一○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案。
    .追認修訂後一一○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追認修訂後一一○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辦法案。

    .擬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條文案。

    決議結果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會議日期

    110.12.16
    第一屆
    第3次會議

    議案內容

    .本公司111年度稽核計畫案。
    .本公司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員工案。
    本公司發行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授予員工案。

    決議結果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所有成員意見




    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獨立董事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會議或單獨座談會進行溝通,互動狀況良好。內部稽核主管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向獨立董事

呈報稽核計畫執行及改善情形,並就本公司內控執行之成效進行溝通與意見交流;會計師單獨與獨立董事進行座談會,針對本公司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

情形,或財務、稅務、內控及資通相關議題與獨立董事充分討論。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開會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性質
溝通主題
獨立董事之意見
  • 日期

    110/12/16

    性質

    審計委員會

    溝通主題

    .審議 111 年度稽核計畫。

    .內部稽核主管針對會中所提問題進行回覆。

    獨立董事之意見

  • 日期

    110/11/08

    性質

    審計委員會

    溝通主題

    .稽核工作報告。

    .內部稽核主管針對會中所提問題進行回覆。

    獨立董事之意見

  • 日期

    110/08/06

    性質

    審計委員會

    (110.07.12設立)

    溝通主題

    .稽核工作報告。

    .內部稽核主管針對會中所提問題進行回覆。

    獨立董事之意見

  • 日期

    110/04/29

    性質

    董事會

    溝通主題

    .稽核工作報告。

    .內部稽核主管針對會中所提問題進行回覆。

    獨立董事之意見

  • 日期

    110/03/22

    性質

    董事會

    溝通主題

    .稽核工作報告。

    .內部稽核主管針對會中所提問題進行回覆。

    獨立董事之意見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性質
溝通主題
獨立董事之意見
  • 日期

    110/12/16

    性質

    座談會

    溝通主題

    (1)會計師說明年度查核規劃、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
    (2)關鍵查核事項、重要查核事項、其他重大會計審計議題。
    (3)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討論及溝通。

    獨立董事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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